經(jīng)常會聽到有老板提問:“我自己有家公司,在里面擔任法人。但是最近又想和朋友合伙再注冊開一家公司,自己還可以再擔任法人嗎?”各位老板都對這個問題感到好奇。今天,聚惠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解,同一個法人到底可以注冊幾家公司,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哦。

首先,法人是可以注冊多家公司的,法律并沒有限制法人不能注冊多家公司。但如果你已經(jīng)注冊成立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后,你再注冊的公司只能是兩個股東以上的合伙公司,這樣擔任法人才能成立。相反的,如果你最開始注冊成立的是兩個股東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并且擔任法人,那你仍可以在另外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法人。

為什么當你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后,就不能再成立另外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了呢?
因為,如果一開始你就是注冊成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jù)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說明不能再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里面擔任法人(不占股的法人除外)。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一人只能注冊成立一家獨資的公司,但一人也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另外,公司法人與公司股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1、一個公司可以由多個股東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個。
2、股東可以同時兼任法人,也可以不擔任法人;而法人可以是持股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3、股東是寫進章程里面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人員;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簡稱,指的是由這個人擔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