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經理(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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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隨著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企業在用工時,都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
對于員工數量比較多的企業來說,社保是非常龐大的一筆支出。
同時,很多時候,員工自己也不愿意過多的繳納社保。因為交了社保之后到后,到手的錢明顯少了嘛,上個月的信用卡還沒還呢?剛好拿來應急。
所以,企業就開始動腦筋了。
于是,就出現了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的情況。
常見的做法是:
很多企業就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資寫的比較低,有的甚至直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簽,基本的社會保險就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而實際上,發放的工資遠比最低工資標準高很多倍甚至幾十倍。
但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政策的影響:
通俗來說就是,目前有的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更為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后,這種情況有望得到改變。
舉兩個我們日常中身邊的例子說明這種對企業的影響:
(1)一家10個人的小公司,只買了一個員工最低標準的社保就可能過關了,其余9個人都沒買!
在稅局全面負責征收以后,你可能需要補這9個的人社保!工資社保得對應起來,并且實繳!企業社保負擔或將增大!
(2)社保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每個地方不一樣。
分為三種情況:
1、如果 工資<基數,按照最低標準繳納,
2、如果 基數<=工資<最高上限,則按照實際工資據實繳納,
3、如果 工資>=最高上限,則按照最高上限繳納。
舉個例子:目前來說有不少公司的做法是:你實際工資10000,卻按最低的工資基數交的社保!
但是在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以后,這現實情況很有可能會改變!你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交社保!
對個人來說:
如果你的實際工資為10000元,社保繳納的基數為2200,我們來算筆賬:
按2200基數繳,個人需繳納社保:288,到手工資是:9712;
按10000實際工資繳,個人需繳納社保:1011,到手工資是:8989;
個人每月到手少了9717-8989=723元。工資越高,這差距會更明顯。
對企業來說:
企業繳納部分會更加明顯,我們接著來算:
按2200基數繳,企業需繳納社保:659;
按10000實際工資繳,企業需繳納社保:2034;
企業所繳納部分接近以前的3倍,那么對于企業來說增加了以前更多的成本,企業的利潤會減少。
但從長期來看,對個人是好事。因為繳費基數的增加,個人社保賬戶余額也會增加,退休時發的退休金也會增加。各項福利保障也是妥妥的。
但是,可能有一個隱患就是,國家哪天不開心了?直接把社保改成設稅,那就只能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