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經理(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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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震動了半個代購圈、微商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于9月4日出爐,將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與電子商務促進和法律責任這五部分做了規定。
微商、代購被納入監管
電子商務法的出臺給了微商們一個“名分”,現在它們擁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叫“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指的是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其他網絡服務”涵蓋微商、直播等形態。
今后,微商、代購們做生意,不是只在微信上發發朋友圈這么簡單了。首先,代購、微商們都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在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執照。否則,他們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銷售自家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虛的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不在范圍內。
其次,必須依法納稅。電子商務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此外,第十二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這意味著,如果你賣的是食品,還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奶粉代購生意可能真的懸了網上流傳,“沒有中文標簽、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的奶粉不得銷售”。快報記者并沒有在電子商務法中找到直接信息。但第26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了跨境電商無論何種模式,必須遵守進出口以及國內法律。
有業內人士解讀,這一條文看似平常,其實可能影響了大部分跨境奶粉。因為按照目前國家的規定,所有嬰幼兒奶粉的配方都需要通過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注冊,但海外奶粉在海外生產與銷售,遵守的是當地的法律法規,大部分沒有專門針對中國市場進行配方注冊。而且獲得配方注冊的前提是,奶粉生產工廠需先通過中國相關管理機構的工廠認證。
直郵、微商代購等確實處在一個監管空隙的狀態。在電商法公布后,直郵模式納入跨境電商范疇,也就意味著其也需要滿足報關程序以及國內對奶粉的規定。另外,微商及其他網絡平臺向消費者繼續提供跨境購買的奶粉的也應當進行工商登記。
電子商務法對消費者還有幾個利好,除了針對微商、代購的內容,電子商務法還將原本許多“法外之地”納入監管對消費者來說是一件好事。比如——
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平臺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臺也得承擔責任。這樣以后在那些大型電商平臺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嚴禁“刷好評”“刪差評”。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最高罰款50萬。
不得無故拒退押金。《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競價排名的商品應該注明“廣告”。第四十條,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還有一些新規都很有好處!
1、買到假貨幾率小了
《電商法》實施以后代購、微信朋友圈賣假貨、劣質商品,恐怕不會那么容易了。的確,監管越來越嚴格,我們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幾率也會越來越小。
2、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平臺上賣家的商品有問題,比如奶粉是假的、紅酒是假冒的、化妝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臺也得承擔責任。這樣以后在那些大型電商平臺買東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簡單來說就是禁止“刷好評”、“刪差評”,否則最高罰款50萬!
4、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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