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經理(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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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監管過渡期政策延長期將于今年底結束,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司長騫芳莉表示,明年將繼續“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總體思路。換句話說,原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跨境電子商務法》將延期執行!
對于《電商法》,我們來看,自2016年發布至今,究竟經歷了怎樣的一波三折:
2016年4月,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要求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等,行郵稅稅率也同步進行了調整。
同年5月,海關總署發布有關通知明確,從即日起到2017年5月11日的1年過渡期內,在10個試點城市繼續按照稅收新政實施前的監管要求進行監管。之后這一過渡期政策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并再次延長到2018年底。
而到最近,商務部此次表態又一次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性質定義為“個人物品”。
大家對于《電子商務法》的法規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總結來說,此法律對于在各大電商平臺的注冊賣家以及私人代購都將會有比較大的影響,要按照法律法規辦理各類工商稅務的注冊,申報,登記,行政許可等手續若有違反規定,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最高罰款50萬)甚至承擔刑事責任,而對于通過社交軟件/私人幫忙性質的代購,則平臺有監管責任(最高罰款200萬)!政府和平臺雙管齊下,讓代購們避無可避!一時間,代購圈哀嚎遍野,甚至大家紛紛表示2018年之后,再無代購!
今年對于代購們來說,可謂是流年不利,先是人肉代購在機場海關遭到開箱嚴查,一個航班抓100多代購,被扣貨,被稅;
緊接著連海外直郵的包裹都要被嚴查,別說是代購商品,就連自用品都要繳稅了;還有網曝實錘,一名中國店主因為代購,被罰款550萬,坐牢10年!
然而,在今年11月7日,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下稱“進博會”)期間舉行的“電商進口促進消費升級”新聞發布會上,騫芳莉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跨境電商。目前,商務部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完善跨境零售進口相關政策,以及過渡期后的一些監管方案。
“我們將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按照‘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的總體思路,優化完善監管措施,同時保證監管安排的總體穩定?!彬q芳莉說。
騫芳莉表示,電子商務突破了時空限制,減少了貿易環節,降低了貿易門檻,提高了貿易效率,催生新型貿易方式,為國內外中小企業創造了參與國際貿易的機會,電商進口成為新一輪開放合作的重要舉措。
跨境電商平臺扮演的是連接品牌商和消費者的重要作用。從整個電商行業看,通過跨境電商平臺進入中國市場的品牌,80%以上都是首次進入中國的。邢悅說,海外品牌商最大的痛點就是不知道中國的消費趨勢,中國年輕人快速變化的消費習慣是他們非常頭疼的事。而跨境電商平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就是能夠給出中國消費者的洞察。
如果新電商法實施,對于代購有什么影響呢?什么是個人物品監管呢?
根據現行的監管規定,對于進口的個人物品,相關部門僅履行必要的檢疫,商品出現其他質量安全風險由消費者個人承擔,但是如果是按貨物監管,則監管流程和要求則完全不同!
《電商法》為什么會鬧起這么大的波瀾?主要就是跨境進口商品被按照“貨物”定性了。意思就是,像美妝、保健品等跨境產品,也就是代購產品,都被按照一般貿易方式來進行監管。
那么符合個人物品的條件是什么呢?收件人必須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企業,單位,組織等;再者衣服,鞋包,母嬰用品,保健品,奶粉等收件人生活自用品,可以按照個人物品入境;
另外如果包裹含有盈利或者其他非自用的東西,例如象牙,管制刀具或者具有收藏價值的物品,這些不屬于個人物品,就需要依法申報海關并進行繳稅。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海關目前已經擁有成熟的個人物品上稅條例,會根據個人攜帶的數量和物品價值來判斷是否需要繳稅,因此各位小伙伴在回國給親友帶禮物時也要量力而行,另外,此次個人物品監督法案,也只是暫時替代《電商法》,《電商法》終有一天還是會開始實行的,所以代購們在松了一口氣之后,仍要開始著手準備應對《電商法》的來臨!
雖然,上海進博會后商務部發出的“積極”信息,似乎又給大家吃了一顆定心丸,但是《電商法》將于何時正式實施,又將帶來怎樣的全新電商時代?